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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陳姓男子(35歲)今年8月9日、七夕情人節當天搭公車時,坐在梁姓婦人旁邊,被梁婦指控口出穢言「情人節我也是孤單一人,要不要跟我去賓館。」梁婦指出,她斥責陳男噁心、下流卻遭抓傷手臂,坐在附近的兒子聽聞媽媽喊「色狼」,立即上前壓制陳男並報警。檢方偵辦時,陳辯稱沒對梁婦說過那些話,梁婦坐在他旁邊一直動來動去,他有潔癖還有點精神問題,因受不了才用手肘碰她,梁婦質問時越來越靠近,他眼睛不好下意識出手抓梁婦的手臂、不小心弄傷。由於公車行車紀錄器已被後續畫面覆蓋,無法證明陳有說這些話,檢察官今依傷害罪嫌起訴,性騷擾部分不起訴。陳姓男子在公車上挑逗婦人和拉傷對方,被檢察官依傷害罪嫌起訴。圖/桃園地檢署偵查庭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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